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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太原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点击:500 2016-06-17 15:55:43
    【世界晋商网讯】记者从太原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3月14日国务院已经批复同意将太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是太原市获得的第一个由国务院授予的称号。”会上,太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廉毅敏表示,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太原市的关注和支持。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批复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西省太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中指出,太原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批复要求,山西省及太原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太原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要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要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还要求,山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太原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目前,全国已有110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我省有6个,分别是大同、平遥、祁县、新绛、代县、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