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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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商 文 化

点击:500 2016-06-17 16:35:10
明清山西商人称雄国内商界五个多世纪,“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是当时山西商人的自我写照。大家都知道,每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都有一种特殊的精神作为其灵魂,这种内在的灵魂是实践活动中最活跃的能动力量,而从事这一活动的人就是这一特殊精神的创造者和实践者。明清山西商人的成功,就在于他们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自觉和不自觉地发扬了一种特殊精神,它包括进取精神、敬业精神、群体精神,我们可以把它归之为“晋商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到晋商的经营意识、组织管理和心智素养之中,可谓晋商之魂。
一、进取精神
由利益而起动的进取精神,是明清山西商人鏖战于商场的精神动力。 山西商人的进取心还表现在强烈的开拓精神上,所谓“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有许多山西商人就是靠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白手起家而成大业。如著名的大盛魁商号,其创始人之一山西太谷人王相卿,幼年家贫,为生活所迫,曾为人佣工,在清军费扬古部充伙夫,服杂役,后来与山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一起随营贸易,先是肩挑负贩,拉骆驼,后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开“吉盛堂”商号,其后改名为“大盛魁”,几经磨难,终于白手起家,到雍正时大盛魁已经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商号了。 山西商人的进取精神还表现在他们不畏艰辛,敢于冒风险方面。他们拉着骆驼,千里走沙漠,冒风雪,犯险阻,北走蒙藏边疆;横波万里浪,东渡东瀛,南达南洋。充分表现了他们不畏艰辛、坚韧不拔的精神风貌。如山西商人在清代开辟了一条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北越长城,贯穿蒙古戈壁大沙漠,到库伦,再至恰克图,进而深入俄境西伯利亚,又达欧洲腹地彼得堡、莫斯科的国际商路,这是继我国古代丝绸之路衰落之后在清代兴起的又一条陆上国际商路。西北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也是山西商人活跃之地。山西商人从明代已在日本贸易,清代乾隆时山西商人范氏是赴日贸易的最大洋铜商,清末山西商人又在韩国、日本开办了银行。这些事业的成功,没有非常的气魄与胆略是不可能实现的。经商犹如打仗,险象环生是常事。他们不仅要经历天气环境之险,而且还常常遇到被盗贼抢掠及至丧失生命之险。如榆次人秦必忠自幼经商,胆识异常,清嘉庆时条行初兴,北人赴南省办茶,舟揖风波视为畏途,秦必忠坦然无疑,屡年经返,均获厚利。山西商人到包头经商,杀虎口是必经之路。有民谣称:“杀虎口,杀虎口,没有钱财难过口,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过了虎口还心抖。”但是旅蒙晋商并不因此退缩,而是人越去越多,势如潮涌。为了适应社会不安定的现状,还有一些山西商人,自己练就武功。明代嘉靖时,为防日本海盗入侵,山陕盐商家属善射骁勇者500人曾组成商兵守城。苏州是晋商活跃之埠,“有山西客商善射者二三十人”。由上可见,开拓进取,自强不息,不畏艰辛,敢于冒险是明清晋商经商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敬业精神
晋商的敬业精神,也是常为人所称道的。敬,原是儒家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孔子就主张人在一生中始终要勤奋、刻苦,为事业尽心尽力。敬业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是事业成功的源泉。 勤奋、刻苦、谨慎的作风又是敬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这是大多数山西商人具有的良好品德。如“榆次人李智春,生贫家,幼父母卒,兄佣工,仲兄且殇,于是学商于直隶顺德府布店,数十年勤劳无间,为执事者所重,积有余资,乃旋里娶妇王氏,……三子皆成立,长商于赤城,次二、三子耕作,后家渐起”。永济人赵俊,“为富家贾于江南,勤俭著闻”。 刻苦、不怕苦、不怕累也是大多数山西商人的良好品德。清人纳兰常安说:“塞上商贾,多宣化、大同、朔平三府人,甘劳瘁,耐风寒。”太谷县商人是山西票号三大帮之一,他们经商“跋涉数千里,率以为常”。乾隆《祁县志》卷9载,祁县阎成兰“行商朔平、归化,辛苦备尝” 山西商人经商以谨慎闻名。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敢经营大的业务,恰恰相反,他们对大业务抓得很紧。但他们不轻易冒风险,不打无准备之仗,而是要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拍板成交,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放款来说,这是山西票号的一项重要业务,但又有风险,他们对放款对象一定要在详细调查对方资产、用款目的、还款能力、财产情况等的基础上,才决定放款与否。有的票号对用款户透支数额还作了明确规定:上上等户不得超过3万两,上等户不得超过5千至1万两,中等户不得超过3千两,下等户则不与之交往。这一规定,就是出于谨慎行事之目的。
三、群体精神
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很重视发挥群体力量。他们用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的维系和精神上崇奉关圣的方式,增强相互间的了解,通过讲义气、讲相与、讲帮靠,协调商号间的关系,消除人际间的不和,形成大大小小的商帮群体。 其次,群体精神是经商活动中业务扩大与商业竞争的需要。随着山西商人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商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于是山西商人从家族到乡人间,逐渐形成“同舟共济”的群体。
山西商人的商帮群体精神在商业经营中的表现有三种形式:
其一是从朋合营利到合伙经营。这是最初的群体合作形式。朋合营利就是一方出资,一方出力,有无相资,劳逸共济。而合伙经营是一个人出本,众伙而共商,也就是财东与伙计合作经营,它与朋合经营不同之处是,一个财东可有许多伙计,故“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显然,伙计制比朋会制规模大,伙计制是在朋合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制度就其规模组织而言,在中国商业史上实无前例。不过,无论朋合或伙计制,尚是比较松散的商人群体。
其二是按地区形成商帮。这一种形式是在朋合营利和伙计制基础上,以地域乡人为纽带组成的群体。山西商人在各地设立的会馆,就是这一地方商帮形成的重要标志。这种地域帮以山西商人来说,统为晋帮。但在山西内部又按省内各地区形成不同的商帮,如泽潞帮、临襄帮、太原帮、汾州帮等。清季票号兴起,又形成平遥、祁县、太谷三大票商帮。
其三是以联号制和股分制形成业缘群体组织。联号制是由一个大商号统管一些小商号,类似西方的子母公司,从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企业的群体作用。股份制是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创立的很有特色的一种劳资组织形式。
股份制的实行,劳资双方均可获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商业企业经营中充分发挥了群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