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在宁波新舟宾馆,宁波市山西商会召开第二届六次理事会议,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监事长出席会议。
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商会2016年工作报告、2017年工作计划及2017年年会方案,年会将于2017年5月20日在泛太平洋大酒店召开。
此外,财务续会计向理事汇报了基金清理阶段的一些情况和账务情况,具体明细将会进一步交由基金常务委员会公布审议。
本次理事会上,通过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理事会成员退出机制,履行职责是商会理事成员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强理事会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山西商会章程》,对宁波市山西商会理事退出机制作出如下决定:
第一条 宁波市山西商会实施理事成员退出机制。根据理事成员履职情况,通过届内个别调整和届中调整的方式对理事会队伍实施动态调整,以维护宁波市山西商会理事会形象和活力。
第二条 理事成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拟取消其任职资格:
1、 累计3次未经请假同意而不参加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的;
2、 不按规定缴纳会费,或未按时缴纳会费,以一年为限,经催缴仍不缴纳的;
3、 违法犯罪,犯罪事实已查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等情况不宜留任的。
第三条 取消理事任职资格由秘书处提议,按照《宁波市山西商会章程》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决定自宁波市山西商会第二届六次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