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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无抵押、无担保”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微企业金

点击:500 2015-04-03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与建设银行宁波分行于2015年4月2日下午在宁波市建行4楼多功能厅共同举办了一场有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座谈会,邀请了宁波市部分异地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座谈会。我商会常务副会长董荣明和秘书长杜晓琪参加了本次会议。

  这个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项目是由宁波市工商联和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联合推出的,也是中国五大国有银行之一首次与商会的合作,可见中央政府对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此项目叫做“城乡小额款-甬商贷”,主要针对“无抵押、无担保”的客户群体,通过保险增信、风险互助金抱团增信的模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一、产品简介

  小微企业“城乡小额款-甬商贷”业务,是指建设银行向宁波市商会“小微企业池”中

的企业发放,在第三方增信机构提供保证、借款企业缴纳保证金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1、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推荐其成员企业作为本次合作的小企业客户群,开成“小微企

业池”。

2、  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实际贷款额度70%的保证。

3、  借款企业缴纳贷款额度10%的贷款保证金,一一对应,用于企业自身贷款的质押担

保。同时,每年缴纳贷款额度2%的风险互助金,用于整个平台的风险代偿。贷款保证金和风险互助金委托宁波市工商联和建设银行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托管。

保证金返还:当建设银行与宁波市场工商联合作终止且“小微企业池”中所有企业贷款

本息结清后,企业缴纳的2%风险互助金扣减代偿损失后一次性返还借款企业。借款企业缴纳贷款额度10%的贷款保证金可在借款企业贷款结清后返还。

二、适用客户群体

适用对象需符合连续经营在一年以上,企业不得有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和不

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要素

1、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

3、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方式。

四、融资成本

综合成本月利率原则上控制在9‰以内。

    听完由建设银行老师对产品的介绍,在坐的各商会的代表都表示出了对此项目的浓厚兴

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一直是阻碍企业扩大发展规模的一个难题,大家从自身需求出发,在会上提出了很多意见和想法,由建行老师及一起参与会议的友邦金融、太平洋财险的老师为大家一一释疑答复。

    如果商会的广大会员企业对此项贷款服务有兴趣,可与我商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87354770